由于新增享受政策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人数较多,秋季起教育部门会严格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控制班级人数,杜绝民办学校超计划招生、大班额现象。——— 市教育局基教科
记者采访 实习生洪钰免费义务教育,将不再仅仅针对户籍生和政策借读生。昨日,《佛山市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2013年修订)》公布,免费义务教育对象将扩展到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且从秋季开始,补贴标准上调。
13 .5万外来工子女将受惠
昨日,《佛山市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出台,这是佛山市自2006年颁布《佛山市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年实施以来的第二次修订。
据了解,目前佛山市的免费义务教育对象为本市户籍学生和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即政策性借读生)。此次办法修订后,将扩大免费义务教育范围,免费义务教育对象扩展到在全市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也就是说从2013年秋季起,在佛山民办学校的就读的学生,不分户籍,均可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届时全市将新增13 .5万多名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免费政策。为此,佛山市各级财政每年约增加支出1.7亿元。
市教育局基教科表示,由于新增享受政策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人数较多,秋季起教育部门会严格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控制班级人数,杜绝民办学校超计划招生、大班额现象。该负责人表示,今后民办学校学生学籍将全面纳入统一的电子学籍系统,杜绝民办学校出现虚报和冒领免费义务教育资金的现象。
义务教育补助“三连涨”
此次修订办法的另外一大特点是调高了补贴标准。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全市将逐年上调补助标准,并连调三年。
据了解,届时全市享受义务教育人数将达65万人,预计2013年全市免费义务教育拨款资金达7.4亿元,其中非佛山市户籍学生30万人,拨款资金为3.25亿元。佛山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表示,由于新办法从今年春季起实施,因此对已交下学期学费的家长,若未扣除相应的学杂费、课本费,学校将退还给家长。
[补贴标准]
●2012年:
小学每生每年680元,初中每生每年1040元。
●2013年:
小学每生补助将增加至970元,初中每生增加至1476元
●2014年:
小学每生补助1170元,初中每生1876元;
●2015年:
小学每生每年补助1370元,初中每生每年补助22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