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钱时
劳务公司:不是你想走就能走的
7月25日上午,南都记者再次来到深圳某劳务派遣公司,要求退还被收取的费用,穿工衣的女子将记者带到品控部经理处,品控部经理表示退费要等老板回来,随后又回来一个自称是“经理”的人,将记者领到最后的一个小房间,记者发现,在该经理办公桌旁边,有条一米多长的棍子。记者注意到,在这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自愿求职协议上,写着服务费是200元,不过,在合同的条款里面,却规定只退交款总额的20%。
听说要退费,该经理表示只能退20%,一分钱也不能多,并表示“找谁来也没用”。随后,他找来记者前一天签的自愿求职协议书,记者发现,该协议书服务费一项,已经由原来的“贰佰元”改为“贰佰元加一百元”,记者询问能退多少时,其反问“那你要退多少”。记者要求退回300元的押金,而原来协议上的200元服务费可以按协议的20%退,而该经理则表示,总共他只能退40%-50%。
看记者坚持,该经理说:“你试一下,我把你腿都打断。”随后记者表示既然不同意退钱,那就拿协议书去找律师,对方冲着记者吼:“有本事你拿这个东西走出这个门试一下。”该经理在说话的时候,还把桌子上的水杯打得“砰砰”响。
之前收记者钱的品控经理走了进来,并把门关上,恶狠狠地对着记者说:“你是来打架的吗,打架那你就叫人过来”;当记者表示,既然不退,那就算了,准备起身走的时候,该品控经理拦在前面说:“现在不是你想走就能走的”、“我现在就可以告你在这里抢东西,说你带了一群人来打架,搞敲诈,你带了很多人到我这里收保护费。”“你如果这样说话,我就找人来搞你再说,你不要说你不怕你不怕,我先搞你再说,反正我也是打工的。”
因为有之前求职者被打的经历,记者同意退250元,随后,该经理拿了份退款协议让记者签名和按指模,并用手机给记者拍照。
7月25日下午,记者到宝安公安分局南沙派出所报案,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