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暑假工
首 页 灯饰照明 五金机械 电子电器 商务金融 服装制衣 校园招聘 HR管理 职业指导
现场招聘会
搜索指示图片
当前位置: >劳动关系 >> 正文
毕业生存放档案的相关政策
时间: 2011/7/9 11:19:43     来源: 博天人才     点击:23761
[字号: ]

    档案代理关系到学生将来的身份认定、工资调整、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甚至还有结婚和生育的证明,从某种意义上说,可能会影响一个人的“前程”。那么,毕业生应怎样转档案?谁是大中专生档案的真正“管家”?在转档案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对此,记者作了一番采访。

  现状:大学生不重视档案

  郑松是河南大学的应届毕业生,现在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问到他档案的事时,他说:“现在顾不上这个,反正在学校放着,以后再说吧。”像他有这种想法的还不少。郑州大学2004届毕业生小陈,毕业一年换了三份工作,一直把档案放在学校,“我现在工作不固定,换一个单位,还要转一次档案,太麻烦。”他说。

  但是,在郑州市某保险公司工作的郭先生对档案有深切“体会”:“户口不一定与工作地点一致,但档案关系到工资定级、职称评定、养老统筹等等,还是挺重要的。”

  据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部部长刘华介绍,2002年以来,实施毕业生择业期延长为两年的政策,使人才交流中心和学校、各级毕业生主管部门一样,可以为择业期内没找到工作或继续学习者,提供免费存放档案的服务。

  但到目前为止,每年大致受理2000~3000份毕业生档案管理业务的省人才交流中心,除了受理了几份省外“无主毕业生”的档案业务外,没有接到一份省内此类毕业生的档案办理业务。

  刘华认为,学校为追求“升学率”的附加条件,为学生自主办理档案托管制造了门槛,一些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资格的非法中介机构,代收、代送毕业生档案时,也截留了一部分;另外,部分学生嫌麻烦,把档案拿在自己手中,这种行为容易造成档案失密或丢失,从而给个人正常就业、考公务员或继续学习带来不便。所以,找到工作的毕业生应尽快办理就业手续。

  档案有什么用?

  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部部长刘华介绍,人事档案很重要,可以说是一个人的“身家性命”。档案是一个人经历、学历、职称、政审、能力、性格等情况的记载,表明一个人的行政隶属关系,还是为其提供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等相关人事服务的依据。“没有档案,办理养老保险、职称评定就很被动。比如公司派你出国,没有档案,出国政审就无法进行。没有档案,办理社会保险也成问题,参加养老保险要根据档案里的记录来确认工龄年限。总之,如果没有档案,个人的一些权益就得不到保障。”

  按照国家规定,凡通过双向选择已同各类非国有单位和实行聘用制的国有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暂未落实就业单位正在择业的毕业生、准备复习考研或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均属流动人员范畴,其档案应直接移交给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刘华说,毕业生办理档案代理后,可以享受到与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人事待遇,一旦毕业生进入国有正式单位,其转正定级、每年干部身份的保留、工龄的计算、档案工资的调整、职称资格的评定等对其资历认定、提高待遇和核定工资很有好处,不会出现断档情况。

  温馨提醒:应到人事部门存放档案

  人事档案一直以来由人事部门的人才服务机构统一管理。但近年来,一些非法中介机构也开始代理人事档案。而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人事部发布的《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的通知》规定,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机构为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相关链接

  择业期内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如何办理存档、入户手续?

  持用人单位签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省或市人才交流中心,由人才交流中心签注人事代理意见;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并将毕业生档案移交省或市人才交流中心;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省或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办理存档手续;持户口迁移证到应聘单位办理入户手续。应聘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可直接迁入省或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

我有话说 现在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发言时请遵法守纪注意文明
关于我们 | 求职帮助 | 招聘指南 | 人才派遣 | 联络我们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 | 图站地图
全国客服电话: 0760-22236300 / 0760-22553303 业务电话:0760-22180333 总部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东路1号1310房第2卡
法律顾问:广东香山律师事务所 刘叠律师  中文网址:博天   求职 招聘 博天人才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10123号 粤ICP备050555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