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宣布:7个中心城区有关社区工作者的生活补贴和工资标准,每人每月提高60元。
目前,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社区居委会成员每月生活补贴标准为:正职(书记、主任)500元、副职450元、委员400元。调整后的标准依次为560元、510元、460元。7个中心城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含低保)专职工作者每月工资标准,由目前的450元提高到510元。
根据市财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出台的规定,上述人员经费调整从3月1日起施行,所需增支经费,按现行规定从市、区再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杨文平、刘兴宝、彭燕娥)
来源: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