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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环境应公平 江苏将立法遏制就业性别歧视
时间: 2004/6/17 9:15:54     来源: 互联网     编辑:      点击:13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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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进城务工要办暂住证、健康证等五大证;一男一女两个求职大学生,用人单位多半会留下男生,哪怕女生各方面条件都好很多。种种人为的就业歧视将有望通过法律规范得到遏制。记者昨天从正在召开的省十届人大第十次会议上获悉,《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有可能将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省“两会”期间,20多位省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加快制定《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的议案。作为提案人之一的陈心万代表是南通市总工会主席,他在实际工作中,深感多种就业歧视行为已经成为进城务工人员从业的主要障碍。

  陈代表说,一些城市设置行业和工种限制,硬性规定企业单位不得使用农民工;农民进城务工会遇到办证、交费等多种限制,暂住证、健康证等少一个证就要挨罚,甚至遣返。

  此外,人为设置的性别歧视、年龄歧视、地域歧视等就业歧视,也破坏了就业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许多招聘广告明确只招35岁以下人员;高学历泛滥,非高学历不招;女应届生比男生找工作难,等等。代表们建议出台《就业促进条例》,对各种歧视行为进行定性,规定严格的法律责任。除了经济赔偿,还可以考虑精神损害赔偿,并给歧视者以行政处罚。

  昨天召开的省人大常委对代表议案审议结果和处理意见的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省人大财经委在报告中说,当前我省就业压力依然较大,矛盾突出,主要表现在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并存等。同时,就业歧视现象大量存在,也阻碍了人力资本的正常流动。(刘泱)

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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