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日前宣布,从今年起取消已经实行了13年的新疆大学生到外地就业必须交纳“出疆费”的规定。此前,包括乌鲁木齐市等新疆各地都相继公布了自己最新的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
据新疆人事厅最新公布的一项吸引外来人才政策,今后对博士后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可直接授予正高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可直接授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新政策鼓励大力吸引国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来疆工作,建立国际人才市场。合作方式可采取专利入股、参股、合作研究、合作开发等多种形式,允许企事业单位高薪聘请国外各类高级人才来新疆。
对从外省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门人才,新政策规定,可不受单位增人计划的限制,由用人部门先引进,然后再到人事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此外,新政策鼓励吸引区外毕业生来疆就业。凡志愿来新疆工作的大学本科以上的急需或紧缺专业的区外毕业生,可在新疆各类企事业单位进行“双向选择”。凡落实了用人单位或地区的,可经新疆人事部门同意后予以接收;没有接收单位的可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服务中心先接收人事档案,待落实接收单位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新政策还对区外愿到基层艰苦地区工作的大专生,制定了专门优惠条件。(郝磊)